来源:新民晚报
穿着华服、拍摄写真
本来是一件令人愉悦的事
可若选错了拍摄场景
就可能会对人对己都造成麻烦
上海市民朱女士向新民晚报记者反映
11月16日下午
她在驾车时目击了4名中年女子
穿着旗袍走在机动车道上拍照
而由于过于投入
一开始她们完全没注意到身后的车辆
这样的场景
让朱女士觉得十分不妥
朱女士供图
“她们就这样直接站在马路上拍照兴国红灯区在哪条街,实在是太危险了啊!”朱女士告诉记者兴国红灯区在哪条街,11月16日下午约1时许兴国红灯区在哪条街,她开车经过上海兴国路。在开到兴国路靠近泰安路路口时,朱女士不得不放慢了车速。原来,4位身穿旗袍的中年女子正站在机动车道上,慢慢悠悠地往前走。在她们身前,有位“摄影师”正帮忙取景、拍照。由于路口正好遇上了红灯,朱女士没有鸣笛或者交替打闪光灯示意,只是踩着刹车,静静地等着。
“让我没想到的是,快到路口时,她们又折返了回来。大概是看到我正在等她们,还冲我打了个招呼,示意‘不好意思’。”朱女士回忆道。
不过,朱女士不无担忧地表示,她开的是新能源车,车辆本身的声音就比较小,不太惹人注意。平时,她的驾驶习惯也比较好,基本能够维持在正常、安全的车速范围。“如果遇到一些习惯开快车的车主,怎么办兴国红灯区在哪条街?如果视线受阻,没有注意到车道上有人,又怎么办?我真是替她们捏一把汗。”朱女士直言,兴国路周边绿树成荫、静谧宜人,确实挺美。“但是,为了追求‘小资’、追求美,也不能把安全完全抛诸脑后呀!”
机动车道禁止行人步行
记者查阅法律条款后发现,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相关规定,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不论出于何种目的,行人都不能走上机动车道的。”上海善法律师事务所秦裕斌律师表示,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行人行走不得行走非机动车道,如果出车祸,由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责任划分。
随着网络社交的兴起
催生了不少“网红打卡点”
不过由于不少市民过于热情
在去这些网红打卡点“拔草”时
往往只注意“取景”而忽略了安全
新民晚报就曾报道过
不少市民和游客
为了与“网红”武康大厦合影
不惜站在马路中央
而在他们身后就是车来人往
十分危险
前不久
演员贾青发微博晒出其与闺蜜
在宁夏中卫66号公路中央拍摄的组照
引发关注
对此,宁夏@中卫交警喊话
要求其删除微博以减少影响
随后
贾青删除微博并在评论区道歉:
“承认错误,引以为戒!”
无论在什么情况下
安全总是应该被放在第一位的
正如朱女士所说:“不能够为了拍照,就完全不管不顾、肆意妄为了。毕竟,这样对人对己,都极不负责。”
来源:新民晚报(记者 徐驰)
1、IT大王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由于本站资源全部来源于网络程序/投稿,故资源量太大无法一一准确核实资源侵权的真实性;
2、出于传递信息之目的,故IT大王可能会误刊发损害或影响您的合法权益,请您积极与我们联系处理(所有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与立场);
3、因时间、精力有限,我们无法一一核实每一条消息的真实性,但我们会在发布之前尽最大努力来核实这些信息;
4、无论出于何种目的要求本站删除内容,您均需要提供根据国家版权局发布的示范格式
《要求删除或断开链接侵权网络内容的通知》:https://itdw.cn/ziliao/sfgs.pdf,
国家知识产权局《要求删除或断开链接侵权网络内容的通知》填写说明: http://www.ncac.gov.cn/chinacopyright/contents/12227/342400.shtml
未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格式通知一律不予处理;请按照此通知格式填写发至本站的邮箱 wl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