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讯(记者 吴冰清)三次参加土地竞标四川省工商局处长,可每次都是象征性的举牌,如此“佛系”竞标背后,是行业“潜规则”在作祟。5月7日,记者从四川省工商局获悉,在“红盾春雷行动2018”中,德阳市工商局查处了一个在国有土地转让过程中的商业贿赂系列案,其中,某公司3次收取竞拍对手好处费共1320万,使竞争对手顺利以较低价格竞买到土地。
2011年、2012年,四川某公司参与了德阳市三宗土地的挂牌出让。然而,就在竞标前,该公司却早已和“竞争对手”商定好,只进行象征性举牌,不抬高上述地块的竞买价格。最终,土地以较低价格出让。
经调查,四川某公司在事后分别收取竞得人支付的好处费420万元、350万元、550万元。
四川省工商局竞争执法处处长杨键介绍,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制度是市场配置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基本制度之一,充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和诚实信用的市场基本原则。坚持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挂牌出让制度和在房地产市场运行正常条件下按“价高者得”原则取得土地,符合市场优化配置土地资源的基本原则。而四川某公司的行为,不能够客观体现以“价高者得”的方式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其本质是对土地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损害,更造成国家利益受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和《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德阳市工商局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没款1340万元。据介绍,其他当事人也被另案处以90.8~514万元不等的罚没款。
省工商局竞争执法处处长杨键表示,交易活动中给予和收受回扣、好处费,或假借促销费、宣传费给予好处等商业贿赂行为都是严重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的违法行为,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将严厉打击。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欢迎向我们报料,一经采纳有费用酬谢。报料微信关注四川省工商局处长:ihxdsb,报料QQ:3386405712】
1、IT大王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由于本站资源全部来源于网络程序/投稿,故资源量太大无法一一准确核实资源侵权的真实性;
2、出于传递信息之目的,故IT大王可能会误刊发损害或影响您的合法权益,请您积极与我们联系处理(所有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与立场);
3、因时间、精力有限,我们无法一一核实每一条消息的真实性,但我们会在发布之前尽最大努力来核实这些信息;
4、无论出于何种目的要求本站删除内容,您均需要提供根据国家版权局发布的示范格式
《要求删除或断开链接侵权网络内容的通知》:https://itdw.cn/ziliao/sfgs.pdf,
国家知识产权局《要求删除或断开链接侵权网络内容的通知》填写说明: http://www.ncac.gov.cn/chinacopyright/contents/12227/342400.shtml
未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格式通知一律不予处理;请按照此通知格式填写发至本站的邮箱 wl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