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永浩谈 “流氓协议”:把它说出来很有必要,免得她们再去害他人

IT资讯4年前 (2021)发布 IT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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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月 17 日信息,近日,锤子科技创办人罗永浩在社交网络平台称迫使其签定强制性回购股份的流氓协议书,在互联网上造成强烈反响。昨日,有律师在社交网络平台发文剖析罗永浩先前常说的流氓协议书,流氓在哪儿。今日,罗永浩分享律师新浪微博表明,回购协议和创业人自己认购都能忍,实质上是愿打愿挨的事。规定签署回购协议的时间点便是彻头彻尾的耍流氓了(自然假如最后输了官司,也不会赖掉),把它说出来或是很必须的,以防她们再去害他人。

罗永浩谈 “流氓协议”:把它说出来很有必要,免得她们再去害他人

▲罗永浩新浪微博截屏

对于此“流氓协议书”,广强所曾杰律师发文章科谱,“最先,便是这类说白了的回购协议,实质上是把股权投资基金关联变成了债权投资,既想高回报,又想低风险性,两边都赚。

第二个说白了的争议点,便是规定创办人本人签定这类回购协议,模糊不清了创业人和投资人的义务交界。

第三,最引起争议的地区,便是规定签署回购协议的时间点,假如彼此要请律师打官司,重要争议点很有可能在这里。是民事诉讼中,有一个类合同书,称为趁人之危显失公平的可撤销合同。在企业危困情况下,规定创办人自己签署这类明股实债的协议书,自身便是一种有畏公平公正和趁人之危?很有可能它是这一案子或是事情的重要争议点。”

下列是曾杰律师回复全篇:

罗永浩谈 “流氓协议”:把它说出来很有必要,免得她们再去害他人

曾律师发文

先前,罗永浩曾表明,“在事后还贷时,其会发布该组织 的名字,也发布这一流氓事情的实际责任人及原告的名字和头像图片 (引入互联网媒体已发布的新闻图片),提示之后的创业人留意避开这类方式流氓的极端投资人。而从优先上,该笔钱一定会在全部别的负债所有结清以后最终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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