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水太深:花51万请陈小春和网红直播带货仅卖 5000 元,

本篇文章给各位网友带来的资讯是:这水太深:花 51 万请陈小春和网红直播带货仅卖 5000 元,法院判退 41 万 详情请欣赏下文

IT大王 12 月 26 日消息,因网红经济火爆,某企业决定跟陈小春和网红的公司签下价值 51.5 万元直播带货合同(去年 10 月),让他们一起带货,结果几场下来最终只卖出了 5000 元的货,商家无法接受,一纸诉状将负责直播推广的传媒公司告上法庭。

广州市中院现对此作出二审裁决,并下发(2021)粤 01 民终 19281 号民事判决书。法院支持商家诉求,判决直播推广协议的传媒公司向原告商家返还 418437.5 元(515000 元 * 13/16)的服务费。

这水太深:花51万请陈小春和网红直播带货仅卖 5000 元,

由判决书可知,2020 年 10 月,某按摩器公司与某传媒公司签订一份《双 11 矩阵直播推广协议》,协议约定:2020 年 11 月 1 日~11 月 11 日,后者需要提供 16 场次直播销售推广活动,其中 10 场由粉丝总量大于等于 1000 万的达人执行,6 场由其他明星达人主播在其互联网直播间执行,保底数额高达 100 万元以上。

在前者支付完 51.5 万元的推广服务费后,传媒公司又向其表示,将原来 16 场直播的主播执行人,改为实际安排影视明星陈小春加 3 名网红,时间缩短至 11 月 5 日-11 月 11 日,同时约定服务费减少 10 万元。

最终,传媒公司只安排了 4 场直播,其中陈小春只出镜了 1 场,而且由于陈小春那次直播时没有在直播间上架商品链接,导致仅直播几分钟按摩器公司商品就被下架,最终 4 场直播完实际只卖出了 5000 余元的货。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还有李湘、汪涵、杨坤等诸多明星都曾发生过直播带货不理想的情况,所以严格来说明星和网红也不一定就是直播带货成功的关键。那么对此,IT大王的各位小伙伴是如何看待的呢?

© 版权声明
好牛新坐标
版权声明:
1、IT大王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由于本站资源全部来源于网络程序/投稿,故资源量太大无法一一准确核实资源侵权的真实性;
2、出于传递信息之目的,故IT大王可能会误刊发损害或影响您的合法权益,请您积极与我们联系处理(所有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与立场);
3、因时间、精力有限,我们无法一一核实每一条消息的真实性,但我们会在发布之前尽最大努力来核实这些信息;
4、无论出于何种目的要求本站删除内容,您均需要提供根据国家版权局发布的示范格式
《要求删除或断开链接侵权网络内容的通知》:https://itdw.cn/ziliao/sfgs.pdf,
国家知识产权局《要求删除或断开链接侵权网络内容的通知》填写说明: http://www.ncac.gov.cn/chinacopyright/contents/12227/342400.shtml
未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格式通知一律不予处理;请按照此通知格式填写发至本站的邮箱 wl6@163.com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