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各位网友带来的资讯是:广州中院:荣耀公司诉某测评博主侵害名誉权案判决,赔偿 86698 元 详情请欣赏下文
IT大王 2 月 9 日消息,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今日发文,荣耀公司诉某测评博主侵害名誉权案判决,测评博主赔偿荣耀公司 86698 元。
据介绍,小江(化名)是一名拥有 10 万 + 粉丝的微博加 V 用户,用户名为“小江测评(化名)”,其微博账户认证为“数码博主”。2021 年 2 月至 5 月,小江在其微博上连续发布了一系列针对荣耀 V40、Play5t、畅玩 20 以及 x7 平板电脑多款数码产品的评价。
荣耀终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耀公司)认为小江在数码圈有着较大的网络影响力,其持续发布诋毁、诽谤荣耀产品的内容,已严重侵犯了荣耀公司的名誉权,遂诉至法院,要求小江立即删除案涉侵权内容、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 100 万元及维权合理支出 76698 元。
庭审中,小江确认其并未就微博所述荣耀产品进行过实际的测评。
广州互联网法院一审判决:小江在其微博账号首页置顶发布道歉声明,向荣耀公司赔礼道歉,为荣耀公司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小江向荣耀公司赔偿经济损失 60000 元以及合理开支 26698 元,合计 86698 元;驳回荣耀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后续双方未上诉,该判决已生效。
IT大王了解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表示,小江是拥有粉丝量超过 10 万的微博加 V 用户,系微博活跃用户,且微博认证为“数码博主”,其在微博上发布的数码类产品信息,会引起粉丝或其他网络用户的关注。
小江在发布转载的微博时,并未完整客观呈现原文内容,存在恶意拼接其他用户评论、选择性引用转载文章中贬损言论的行为。
此外,案涉原创微博内容并无客观依据。小江作为一名“数码博主”,关于数码产品的微博言论均不是经过其本人对产品的测评或者体验而发表,也未经适度查证。
1、IT大王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由于本站资源全部来源于网络程序/投稿,故资源量太大无法一一准确核实资源侵权的真实性;
2、出于传递信息之目的,故IT大王可能会误刊发损害或影响您的合法权益,请您积极与我们联系处理(所有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与立场);
3、因时间、精力有限,我们无法一一核实每一条消息的真实性,但我们会在发布之前尽最大努力来核实这些信息;
4、无论出于何种目的要求本站删除内容,您均需要提供根据国家版权局发布的示范格式
《要求删除或断开链接侵权网络内容的通知》:https://itdw.cn/ziliao/sfgs.pdf,
国家知识产权局《要求删除或断开链接侵权网络内容的通知》填写说明: http://www.ncac.gov.cn/chinacopyright/contents/12227/342400.shtml
未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格式通知一律不予处理;请按照此通知格式填写发至本站的邮箱 wl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