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互联网法院:充值打赏类案件占涉未成年人网络纠纷 75%

北京互联网法院:充值打赏类案件占涉未成年人网络纠纷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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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大王 5 月 26 日消息,据澎湃新闻报道,今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布未成年人网络司法保护情况报告,报告显示充值打赏类占比涉未成年人网络纠纷 75%。

报告显示,自 2018 年 9 月成立以来,北京互联网法院共受理涉未成年人网络纠纷 76 件。从纠纷类型来看,包括网络服务合同纠纷 60 件,占比 79.0%;网络侵权纠纷 8 件,占比 10.5%,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 8 件,占比 10.5%,纠纷类型集中度较高。从主体看,未成年人作为原告的案件数量为 67 件,未成年人为被告的案件数量为 9 件。从年龄分布看,当事人为 8 岁以下的案件有 3 件,占比 4.0%,年龄最小的受侵害者仅为 5 岁;8 至 16 岁的有 66 件,占比 86.8%;16 岁以上的为 7 件,占比 9.2%。

从体纠纷内容看,主要集中于充值打赏、网络购物、人格权侵权等类纠纷。其中,游戏充值案件 20 件,直播打赏案件 22 件,其他充值类案件 15 件,充值打赏类案件占比达到 75%。

报告指出,在充值打赏类案件中,原告多主张未成年人充值行为不发生效力并要求返还充值款。在网络购物案件中,未成年人原告多主张销售方存在违约、欺诈等情形而要求承担相应责任;在人格权纠纷案件中,多为未成年人在社交媒体中的言论侵害他人名誉权或者被他人侵权,也有未成年人的肖像权、隐私权等其他人格权被侵害引发的纠纷。

报告还指出,涉未成年人案件涉案金额从 1000 余元至 60 余万元不等,金额最高的案件为某游戏充值案件,涉案金额高达 61 万元。总体看,游戏充值案件的平均标的额为 84647 元,直播打赏案件的平均标的额为 69712 元,网络购物类案件的平均标的额为 34758 元。人格权案件中,当事人诉讼请求多为赔礼道歉及精神性赔偿请求。

报告指出,从受理案件情况来看,纠纷主要集中于消费娱乐、社交等领域,网络新型娱乐方式对未成年人影响明显。此外,案件中绝大多数未成年人存在逃避家庭监管、规避平台认证措施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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