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盗用腾讯商标被判赔 5000 万余元

IT大王 5 月 8 日消息 天眼查 App 表明,近日,隆耀(天津市)电商购物有限责任公司因在其“链上小鎮”App 上应用“腾迅视频”有关商标logo被人民法院评定侵权行为,另外人民法院查清该服务平台还存有盗播腾迅视频电视连续剧个人行为。天眼查表明,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该企业终止损害腾讯官方具有的“腾迅视频”有关商标logo及终止知识产权侵权个人行为,赔付腾讯官方 5000 万余元RMB

平台盗用腾讯商标被判赔 5000 万余元

判决表明,原告知称,被告未经审批同意,在其运营的“链上小鎮”App 的视频在线播放视频服务项目中应用与上诉人商标注册同样或类似的标志;被告执行的被诉侵权责任导致“腾迅视频”有关商标logo的搞混错认、腾迅视频 App 的客户外流、财产损失等危害,给上诉人导致极大危害并造成负面影响

天眼查信息内容表明,被告隆耀(天津市)电商购物有限责任公司创立于 2016 年,法人代表为周健,注册资金 100 万余元RMB,业务范围包括:互联网销售服饰、针织品、箱包皮具、服装鞋帽,服饰、针织品、箱包皮具等,由周完善资持仓。

平台盗用腾讯商标被判赔 5000 万余元

平台盗用腾讯商标被判赔 5000 万余元

平台盗用腾讯商标被判赔 5000 万余元

平台盗用腾讯商标被判赔 5000 万余元

© 版权声明
好牛新坐标
版权声明:
1、IT大王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由于本站资源全部来源于网络程序/投稿,故资源量太大无法一一准确核实资源侵权的真实性;
2、出于传递信息之目的,故IT大王可能会误刊发损害或影响您的合法权益,请您积极与我们联系处理(所有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与立场);
3、因时间、精力有限,我们无法一一核实每一条消息的真实性,但我们会在发布之前尽最大努力来核实这些信息;
4、无论出于何种目的要求本站删除内容,您均需要提供根据国家版权局发布的示范格式
《要求删除或断开链接侵权网络内容的通知》:https://itdw.cn/ziliao/sfgs.pdf,
国家知识产权局《要求删除或断开链接侵权网络内容的通知》填写说明: http://www.ncac.gov.cn/chinacopyright/contents/12227/342400.shtml
未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格式通知一律不予处理;请按照此通知格式填写发至本站的邮箱 wl6@163.com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