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福田孝行杀人事件,在日本可以说是人人都知道的。这是日本法律判处死刑的案例,日本法律与中国不同,犯罪的人很少被判处死刑。据说福田孝行杀人事件是未成年人犯的事件,接下来一起来看看吧。
1、日本福田孝行杀人事件
说起日本福田孝行杀人事件,发生在1999年4月14日下午2点左右,18岁的福田孝行假装成排水管检查工人,按门铃顺利进入受害者家,因为受害者的抵抗,杀害了受害者,强奸了尸体,之后再次杀害了11个月的婴儿当时23岁的本村洋在晚上7点左右下班回家,发现大门没有锁。进入家门后,妻子本村弥生和11个月大的女儿夕夏的踪影随处可见。家里乱七八糟,不安的本村洋先生开始在不大的家里寻找妻子和女儿的痕迹。最后,在收纳棉被的橱柜里,发现妻子裸体僵硬的尸体。
本村洋先生及时报警,警察到达后,发现收纳柜顶层的地方用塑料袋包裹,当时只有11个月的本村夕夏尸体。1999年4月18日,警察逮捕了刚满18岁的少年,是日本福田孝行杀人事件的犯人。根据犯人的供述,他于4月14日当天下午2点左右,假装成排水管检查的工人,按门铃顺利进入受害者家。目的只有一个,强奸受害者。少年把本村弥生压在身体下面,但遭受了受害者的激烈反抗。
少年掐死受害者,受害者弥生窒息后,加害者少年用事先准备好的胶带捆绑受害者的双手,口鼻也粘上胶带(如果预防受害者“万一”醒来)当时11个月的宝宝夕夏一直在妈妈身边哭闹,男孩把宝宝扔到别的地方,但是宝宝还是挣扎着哭,爬到死去的妈妈遗体上。兽性大发的少年害怕婴儿的哭声引起邻居的注意,破坏了他的好事,把哭泣的夕夏从母亲的遗体旁边拉开,掉在地上好几次用绳子勒死。
但日本福田孝杀案的后续发展出乎意料,一审诉讼,福田孝不到20岁,判决轻。日本的法律不像中国那么严格,像现在刘鑫江歌事件一样,即使刘鑫江歌事件的真相被揭露,犯人陈世峰也不会被判死刑,但最终在日本福田孝行杀人事件中犯人被判死刑,在日本很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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