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粉絲 “薅羊毛”的 UP 主诉 B 站侵权败诉,法院:系欠佳示范

IT大王1月27日消息 据合肥经开区人民检察院微信号码、《人民法院报》公布,煽动粉絲 “撸羊毛”致新鲜水果店铺赔偿 700 万余元遭群批被封禁,UP 主提到侵害名誉权之诉被合肥市中级法院驳回申诉。

此案上诉人郑某是哔哩哔哩网站(下称 B 站)UP 主,其在粉丝团内分享了一家店铺定价不正确的买东西连接,造成店铺亏光担保金,终止运营。郑某的个人行为被网民和新闻媒体指责,其账户被 B 站禁封。郑某以 B 站损害其侵犯名誉权为由,将 B 站隶属的上海宽娱数码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宽娱企业)等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经案件审理评定,B 站不组成名誉侵权,依规驳回申诉郑某的所有诉请。

带粉絲 “薅羊毛”的 UP 主诉 B 站侵权败诉,法院:系欠佳示范

带粉絲 “薅羊毛”的 UP 主诉 B 站侵权败诉,法院:系欠佳示范

一家店铺将 26 元 4500g 的新鲜水果误标为 26 元 4500 斤。在哔哩哔哩网站(下称 B 站)有着近 60 万粉絲、呢称为 “过路人 A-”的 UP 主高某,在其粉丝团内分享了该网店购买连接和设定不正确的价钱截屏,短期内内误标产品被提交订单 3 亿元单,店铺因亏光担保金终止运营。“过路人 A-”的个人行为被网民和新闻媒体指责,其账户被 B 站禁封。郑某以 B 站损害其侵犯名誉权为由,将 B 站隶属的上海宽娱数码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宽娱企业)等诉至安徽省合肥高新科技产业链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IT大王获知,人民法院经案件审理评定,B 站不组成名誉侵权,依规驳回申诉郑某的所有诉请。前不久,合肥初级人民检察院二审检察院抗诉,裁定强调,互联网明星的公众人物不但在一定范畴内较一般人到承担网络舆论层面有较高的忍受责任,还应该比一般网友担负大量企业社会责任。其应带领遵循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主动遏制不利于别人权益的个人行为。然其在粉丝团沒有对本身个人行为开展管束,最后不但危害了案涉网店的权益,也在其很多年青粉絲中造成欠佳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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