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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的第六条最好不要改。”“建议在结果公告后台增加上传招标文件的机构和功能模块。”……近日,四川省财政厅就四川省政府采购网站功能调整要求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据了解,此次调整旨在适应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调整和省级政府采购监管模式的变化。

征求意见公开后,引起了社会多方的强烈关注。四川省政府采购相关人士通过电子邮件向省财政厅表达了对网站升级的意见和建议。据了解,省财政厅采购监督处已将这些意见收集汇总,并移交相关部门。网站升级将于本月开始。

适应新政变化,争取信息公开透明

“我省政府采购网站2004年建成,2011年重新设计调试,服务政府采购多年。”省财政厅采购监督处相关工作人员指出,这些年来,网站只进行过小幅调整,此次是“大打”首次升级。”主要是为了适应新的制度变化和监管变化.”据了解,今年发布的《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对采购信息公开提出了许多具体要求。我省此举是为了逐步落实《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信息公开要求,也是为了响应简政放权的要求,突出服务属性。

据了解,我省政府采购网站功能调整涉及12项需求,新增板块包括“非政府采购项目援助公告”、“采购需求征求意见”、“答疑解惑”、“政府采购合同”等。变更的板块有:将“曝光台”名称变更为“不良行为记录”,变更“代理机构”功能设置,变更“专家评选”系统功能设置等。

四方意见升级即将启动。

“四川省政府采购网功能调整要求第三条中提到‘在采购结果公告模块中增加中标、成交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项目作为必选项’。我认为这相当于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公布结果能不能只说清楚哪家公司中标,金额多少?”在宜宾从事政府采购的罗先生对网站升级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据了解,自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来,省财政厅采购监督处收到了来自我省各地政府采购相关人士的各种建议。这些意见涉及面广,与实际工作关联度高。绵阳方先生建议,在第四条“不良行为记录”一栏中增加“购房人”这一类别,更好地约束购房人的行为。采购部门相关人士表示,这些意见和建议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为即将进行的网站升级提供了很好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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