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应急管理司关于印发进一步发挥应急广播在应急管理中作用的意见的通知
广电发[2020]80号
中国地震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广播电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厅(局),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森林消防局:
现将《关于进一步发挥应急广播在应急管理中作用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应急管理司
2020年11月19日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应急管理司关于进一步发挥应急广播在应急管理中作用的意见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和应急广播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推进我国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发展智能广播电视网络等作出重要讲话和指示。应急广播系统是国家社会治理的重要基础设施,也是打通应急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实现精准动员的重要渠道。近年来,各地应急广播系统建设取得重要进展,社区和村庄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在基层社会治理、文化传播、疫情防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发挥应急广播在应急管理中的作用,建设好、管理好、用好应急广播,提高应急管理能力,提出以下意见。
一.一般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发展智能广播电视网络的重要决策部署,依托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加快应急广播系统建设,以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推进应急广播系统在应急管理领域的应用,建立健全应急信息发布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应急信息精准传播的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减少灾害事故造成的损失,为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提供支撑。
(2)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发展、分级负责。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实施的管理体制,各级广播电视和应急管理部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促进应急管理和应急广播的全面协调发展。
坚持平战结合、模式创新。根据平时服务和战时应急的要求,整合城乡公共设施资源,开展应急广播服务。鼓励各地创新运营模式,促进信息共享和要素流通,结合应急管理特点、信息发布需求、地理人文环境等,积极培育新的应用场景。
坚持重心转移,注重实效。重点建设基层应急广播主动发布终端,强化应急广播“最后一公里”,推动实现应急信息“一棒到底”,直达企业、农村、社区、家庭。
坚持准确、高效、安全、可靠。依托科技新成果和自主可控核心技术,加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和分类管理,提高应急信息发布的科学性、有效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3)工作目标
力争到2025年,完成全国各级应急广播系统与应急管理信息系统的对接,初步形成覆盖全面、安全可靠的“中央-省-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六级应急广播体系。工作机制基本建立,应急广播在城乡社会综合治理中广泛应用,基层应急广播建设水平显著提高。其中,灾害易发地区应急广播平台要在2022年底前建成,应急广播主动发布终端人口覆盖率达到95%以上,有效突破预警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更好服务民族工作大局,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充分发挥应急广播在应急管理体系中的作用。
(4)畅通播出渠道。探索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新媒体平台、移动应急广播车等现有专业系统资源和传输渠道,加强应用对接和信息共享,逐步实现关键应急信息的自动制作、传输和播出,第一时间覆盖指定区域、家庭和用户,为人民群众架起“应急广播安全网”。
(5)加强预警预报。通过紧急广播发布常态化、季节性、区域性风险预警预报信息,提示群众及时做好防灾应对准备。定期发布应急科普信息,大力宣传防灾避险知识,不断增强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6)加强覆盖到达。统筹考虑城乡各类应用场景,优化人群聚集区域和重点风险防控区域的广播电台布局,加强应急广播与“智慧广播”和新媒体平台的有机结合,推动各类信息接收终端的广泛接入。充分发挥紧急情况下可强制开启应急广播的特点,鼓励各地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探索开展喇叭、广播、电视等终端的自动唤醒和主动广播。
(7)提高呈现效果。注重实际播出效果,按照统一标识、统一提示音、统一画面和字幕样式、统一播出方式的要求,不断优化应急播出终端的声音、文字、图像呈现方式,增强应急播出的权威性和实效性。
(八)开展试点应用。广电总局和应急管理部共同选择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应急广播应用试点,探索应急广播在城市应急管理中的应用,探索建立满足应急信息广播需求的应急广播快速传输通道,完善快速传输流程和信息管理机制,缩短应急信息广播传输时间。
第三,完善应急管理协调机制。
(9)建立工作协作。各级广播电视和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衔接,建立广播电视部门在建设运维、应急管理部门应用应急广播的协作分工机制,并与当地自然资源、水利、气象、地震等部门合作。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别、影响范围、应对措施、发布内容和渠道,制定本行政区域的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制度,明确发布职责、权限、渠道、程序和工作机制,实现分级、分级、分类。
(十)完善制度法规。推动应急广播纳入应急管理和广播电视法制框架,在法律法规层面明确应急广播在国家应急管理和广播电视系统中的功能和作用。
(十一)完善安全机制。应急广播相关信息系统严格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安全标准,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应急广播系统安全、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
四、加快应急广播建设。
(十二)推进制度建设。按照《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关于为全民提供应急广播服务的要求,加快各级应急广播平台建设,推动应急广播平台、网络、终端建设纳入各级“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各地惠民工程实施范围。在重点抓好深度贫困县应急广播建设的同时,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贫困地区、老少边穷地区和自然灾害多发地区基层应急广播系统建设。地方政府要统筹安排自身财力,保障本地应急广播的建设、运行和维护,着力提升基层应急广播建设的整体水平,提高基层应急广播的覆盖面和适用性,确保应急广播信息服务到村、到户、到人。
(十三)提高基础能力。以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络为基础,完善应急广播主动发布系统,建立应急信号传输链路,部署应急广播主动发布终端系统,加强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基础设施资源,深化拓展应急广播服务效能。在各级应急管理和应急广播平台的指挥调度下,达到传输备份和资源优化覆盖的目的。
(14)加强运营管理。建立健全应急广播运维体系,推动应急广播运维经费纳入各级财政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范围。推进应急广播运维标准化建设,鼓励政府购买服务提供应急广播平台维护、网络运行、设备维护等服务。
动词 (verb的缩写)加强政策保障,组织实施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广播电视和应急管理部门要共同成立应急广播建设领导小组,积极推进应急广播建设,尽快将应急广播纳入应急管理体系,建立定期会商机制,统筹应急广播各项工作,切实落实应急广播各项建设任务。
(十六)加强政策引导。充分发挥政策支持、鼓励、引导和规范作用,建立应急广播组织、人员和经费保障机制,明确“十四五”期间应急广播发展目标和建设任务,统筹安排,共同推进应急广播建设运行。积极创新投资运营模式,出台相关产业优惠措施,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应急广播建设,探索解决完善应急广播建设运营的长效机制。
(十七)加强绩效管理。完善应急广播建设效果评估机制,明确评估内容标准、评估方法和奖惩措施,全面推进应急广播绩效评估,组织先进典型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调动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应急广播服务质量和效率。
(十八)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应急广播专家库,发挥广播电视和应急管理部门教育培训资源优势,组织相关科研单位、行业专家和基层优秀典型,开展应急广播统一培训和专项培训。完善应急广播终端系统管理队伍,明确职责任务,积极开展操作技能演练,提高基层工作人员应急广播使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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