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一期“税收大讲堂”第五讲开讲。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刘云茂担任主讲人,详细解读了2022年停留抵离大规模退税政策的重点内容以及纳税人关注的热点问题。
为支持小微企业和制造业发展,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2022年3月2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明确了小微企业和制造业退税政策。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对征管事项进行了相应公告,明确了相关征管事项。
刘云茂介绍,此次大规模退税有三个特点:一是聚焦小微企业和重点支持行业;第二,增量补贴和存量补贴及退款;第三,制度安排、一次性安排和阶段性安排应同时进行。具体来说,主要包括两类:一是小微企业退税政策,即2022年对所有行业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一次性退还存量免税额,增量免税额按月退还;第二,制造业等行业的退税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等6个行业的企业,实行存量免税额一次性返还,增量免税额按月全额返还。
刘云茂进一步介绍,这次退税有几点需要特别注意。比如,将先进制造业增量税收优惠按月返还的政策范围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六大重点行业,这是一项长期政策;对2019年4月1日前形成的存量免税额,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制造业企业和其他工业企业全部一次性返还;2019年实施的普遍退税政策,设定了“连续6个月增量退税大于零,第6个月不低于50万元”的退税门槛。此次对小微企业逐步取消这一退税门槛,执行期限为2022年12月31日前;小微企业和制造业退税政策的适用主体不仅包括企业,还包括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个体工商户。
如何确定退税政策的适用主体?刘云茂表示,对于制造业等6个行业适用退税政策的纳税人的确定,政策延续了此前先进制造业退税政策“从属”适用的原则,即根据纳税人主营业务判断纳税人是否符合行业相关条件,而非纳税人注册的行业。至于企业规模的标准,主要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门发布的《金融业企业分类标准》中的“营业收入”和“总资产”两个指标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发布的《中小企业分类标准》来界定的。同时,对于两个标准中未设置这两项指标的行业和未纳入两个标准分类的行业,也明确了具体的分类标准。
刘云茂解释了纳税人比较关心的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退税)政策的衔接问题。他说,按照现行规定,纳税人不能同时适用退税政策和退税政策。也就是说,已经享受过退税政策的,不允许再申请退税。另一方面,已经获得退税的,不能再享受退税或退款。退税力度加强后,可能会有一部分纳税人,之前选择了享受退税,即退税,之后又退税(退款),希望再次选择退税;也可能有纳税人在申请退税时不考虑方方面面,希望给他们重新选择的机会,享受征退权,先征后退(退款)。针对纳税人关心的问题,相关公告明确,纳税人可在2022年10月31日前办理增值税退(免)税政策。自2019年4月1日起,已享受增值税先征后返(退)政策的纳税人,在2022年10月31日前已一次性补缴全部已退增值税先征后返(退)税后,可按规定申请退还留抵税额。
此外,刘云茂对退税的基本条件、退税的计算、税收征管规定等进行了详细的讲解。
据介绍,“税收大讲堂”是国家税务总局自2020年3月起推出的解读税收优惠政策系列课程。今年“税收大讲堂”1-4讲内容包括“六税两费”减免政策解读、制造业中小企业税收递延政策解读、中小企业购买设备家电税前扣除政策解读、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税政策解读等,受到了纳税人的欢迎和好评。
税务讲堂相关链接:
第四讲: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税政策解读
第三讲:中小企业按一定比例购买设备、器具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解读。
第二讲:制造业中小企业税收递延政策解读
第一讲: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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