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上卖烟的地方在哪(火车上有没有卖烟的地方)

普速列车在车厢连接处设置吸烟区致车内空气质量污染严重,公益组织接乘客反映后将铁路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铁路公司拆除普速列车上的烟具和吸烟区标识,张贴禁止吸烟标识,制止吸烟者。

华商报记者6月9日下午从中国控烟协会公益法律专业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处获悉,当天,经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调解,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达成和解,铁路方面将取消K41/K42、Y535/Y536列车上的吸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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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设置吸烟区的K41/K42、Y535/Y536次列车将取消吸烟区

普速列车设吸烟区,公益组织起诉铁路公司要求取消

中国控烟协会公益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王振宇、副主任委员兼秘书长李恩泽告诉华商报记者,2019年年初至2020年1月,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简称绿发会)接到多位乘客反映,称带孩子乘坐普通客运列车时,吸烟者在吸烟区(处)随意吸烟,导致烟雾缭绕,空气质量极差,且无人管理。

2020年1月、12月,绿发会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对北京与张家口间的普通客运列车进行了现场调查和检测,发现K42次和K41次列车接头处有烟具、烟灰缸,贴有吸烟区(处)的指示标识,乘客和其他人员均在列车接头处吸烟,且有其他人员在卧铺洗漱区多次吸烟,没有任何人员进行管理和制止。

绿发会工作人员和志愿者随身携带的空气检测仪显示火车上卖烟的地方在哪:吸烟导致车内空气污染指数(PM2.5)翻倍,空气质量严重污染,“与健康中国战略背道而驰,对人体生命健康造成严重影响,威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2021年1月初,绿发会将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铁路北京局)、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铁路兰州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铁路总公司)起诉至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火车上卖烟的地方在哪:三被告立即拆除K41/K42次列车内烟具(烟灰缸)、吸烟区(处)指示标识火车上卖烟的地方在哪;履行单位管理责任和义务,采取必要措施(安装烟雾报警器、浓度监测、视频图像采集等技术手段监控吸烟行为,张贴禁止吸烟标识,制止吸烟者,利用广播告知列车禁止吸烟等)消除烟草烟雾对列车乘客、工作人员及其他人员造成的危险;三被告承担绿发会为本案支出的调查费、律师费、鉴定费以及为诉讼支出的其他所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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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普速列车的车厢连接处设有吸烟区

铁路北京局:普速列车设置吸烟区符合法律规定

案件审理期间,铁路北京局辩称,铁路北京局设置吸烟区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不存在违法行为。

铁路北京局辩称,《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77条明确规定,在动车组列车上禁止吸烟,但对其他列车、车站站台等室外区域,并未作出禁烟规定;铁路北京局通过引导方式将吸烟行为尽可能地限制在通风良好、旅客较少的站台部分区域,已为限制吸烟尽到合理努力,在现行法律法规未对全体国民作出禁止吸烟规定的情况下,铁路部门不设置烟具反而会增大烟雾扩散范围,并造成火灾隐患;铁路北京局作为与旅客平等的民事主体,对于旅客在法律允许吸烟的地方吸烟的行为,没有执法权。

铁路北京局辩称,本案中,旅客在站台上吸烟是法律允许的,同时也不会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铁路北京局不应为他人的行为担责;铁路北京局的义务是在法律法规授权的权限内、在应禁烟的场所禁止旅客吸烟,对吸烟旅客进行提示和劝止,而不是为旅客吸烟造成的污染承担责任,也更不应该为在吸烟区内设置烟具的合法行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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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控烟是大势所趋

铁路兰州局:在普速列车设吸烟区是人性化体现

铁路兰州局辩称,铁路总公司不是本案适格的被告。案涉K41/K42次列车系铁路兰州局担当的北京至敦煌的普速列车,铁路兰州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铁路兰州局称,目前,国家层面对普速列车全列禁烟尚无统一的法律法规,绿发会起诉三被告承担环境侵权责任于法无据。绿发会及其志愿者在列车上采集的空气质量污染数据因采集、检测人员没有法定资质而无法采信。在普速列车上吸烟不会给铁路运行带来危害,也不会影响列车的安全、正点;普速列车运行时间较长,且烟民数量较多,不吸烟对这些烟民来说十分难熬,所以难以全面控烟,列车控烟暂时还不能一刀切。

铁路兰州局辩称,全面禁烟是一个大趋势,但我国目前有烟民3亿多人,普速列车一般要运行20到30个小时,覆盖多个省市,在车厢连接处设吸烟区是人性化体现。如果禁止,激进烟民有可能跑到车厢吸烟,而普速列车并没有烟雾报警系统,那就更危险。

火车上卖烟的地方在哪(火车上有没有卖烟的地方)铁路总公司:普速列车全列控烟宜疏不宜堵

铁路总公司辩称,国家对普速列车全列禁烟没有明确规定,铁路企业不存在违法行为;绿发会非专业鉴定机构,其员工自持检测设备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关联性没有科学依据;铁路企业在普速列车车厢连接处设置的吸烟区是独立的半封闭空间,安全设备齐全,位置设置合理,并有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清洁,有效防止了吸烟对车厢内旅客的影响。

铁路总公司称,普速列车全列控烟需要深入调研,循序渐进,应充分考虑地区差异、群体差异、铁路安全等因素,宜疏不宜堵。在目前条件还未完全具备的情况下,需要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以便铁路企业稳妥有序推进列车控烟工作。

为定纷止争,创造和谐友好的社会环境,铁路总公司同意铁路兰州局、铁路北京局与绿发会之间就K41/K42次等普速列车禁烟工作达成和解,同时希望绿发会撤销对铁路总公司的不当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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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全国范围内掀起控烟行动

法院调解,两大铁路公司取消部分列车吸烟区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提高健康水平,加强控制吸烟,有利于维护公众健康权益,创造良好公共环境。本案诉讼过程中,原被双方进行了充分沟通和了解,经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志愿达成如下协议:

铁路兰州局于本调解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取消K41/K42次快速旅客列车内的吸烟区,采取对烟灰盒进行遮挡、封堵、改造等适当方式进行取消,以及不设置吸烟装置,并取消吸烟区标识,进行控制吸烟提示;

铁路北京局于本调解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取消Y535/Y536次旅游列车内的吸烟区,采取对烟灰盒进行遮挡、封堵、改造等适当方式进行取消,以及不设置吸烟装置,并取消吸烟区标识,进行控制吸烟提示;

铁路兰州局、铁路北京局倡导绿色出行,在车站、列车加强控制吸烟的宣传;

绿发会为诉讼支出的合理费用,按照合理分担的原则,由铁路兰州局向绿发会支付3万元,铁路北京局支付2万元,上述费用于本调解书生效之日起30日履行。

公益法律人士:全面控烟是大势所趋,无人能挡

6月9日,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北京市义派律师事务所公益法律中心执行主任、中国控烟协会公益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秘书长李恩泽介绍,自2017年北京女大学生起诉中国铁路哈尔滨集团有限公司在K1301次列车上设置吸烟区以来,起诉铁路公司在普速列车上设置吸烟区的诉讼不时见诸媒体。“这说明公众对自身的健康越来越关心,越来越重视。”

李恩泽介绍,他和王振宇律师均参与了本案的诉讼。“从结果看,诉讼达到了一定效果,毕竟铁路兰州局、北京局决定取消相关列车的吸烟区,算是一个胜利。”与此同时,调解书的有些内容需要反思,“铁路公司在调解书中辩称,其内部法律法规并未要求在普速列车全面禁烟,只字不提经过当地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北京市禁烟条例》和《张家口市禁烟条例》。另外,《消防法》和卫健委的《爱卫条例》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都规定了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列车车厢显然属于公共场所,应该全面禁烟。”

“该案的调解,标志从北京到张家口的所有列车将不再设置吸烟区,意义重大,也标志着北京冬奥会将真正实现无烟冬奥会。”李恩泽说,铁路公司每年有8个月出售学生票(法定节假日,很多未成年人也乘坐客运列车)。2019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其中控烟行动明确指出:到2022年,公共场所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要大于等于30%,2030年要达到80%以上。如果铁路部门不执行相关法规,而是根据其内部法规来做,上述目标显然很难实现。“但全面控烟是大势所趋,无人能挡,我对此充满信心。”

华商报记者 陈有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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