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日税务局报道,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税务局报道,明确了适用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须满足的条件,列举了适用“首违不罚”的10类事项。作为“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重要举措,前郭县税务局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准确判别纳税人违法行为,大力做好“首违不罚”政策宣传和落实。截至目前,前郭县共有8户(次)纳税人因符合“首违不罚”条件而被免于处罚。
拓宽宣传渠道 力争应知尽知
为了让纳税人缴费人尽快知悉政策,前郭县税务局通过丰富多样的方式宣传“首违不罚”政策内容。一方面通过印制《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明白纸放置在导税台,向到办税服务厅办理业务的纳税人缴费人进行发放。另一方面,在办税服务厅LED显示屏中进行不间断展示播放宣传,对到厅纳税人缴费人由专人宣传辅导和进行详细讲解。同时结合税收宣传月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通过“百名税官进百企”进行税企互动,广泛走访纳税人缴费人。另依托税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税企交流群等线上渠道,高效快捷宣传“首违不罚”政策内容。
政策落地实施 力促应享尽享
“由于单位交接的疏忽,导致2021年4月的印花税没有按期申报,当收到税务部门的责令通知书后我十分着急,担心给公司留下税务处罚记录,影响到企业的纳税信用等级,对以后企业的信用贷款有影响可就糟糕了。” 某化工有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董先生表示。
董先生第一时间来到了前郭县税务局,经税务人员核实后被告知符合“首违不罚”条件,决定对其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处理,并且经税务人员帮助完成了补充申报。“‘首违不罚’让我们体会到了税务执法的温度,我们以后一定按规定办税,谢谢税务部门给我们的改正机会。”董先生激动地说。
前郭县税务局采取对纳税人缴费人进行风险提示,在法定范围内给予他们一定的自我纠错空间,以柔性执法来教育和引导纳税人缴费人自觉遵从税法。
开展业务辅导 力求应会尽会
在“首违不罚”政策开展中,“首违”的判别认定至关重要,前郭县税务局及时对一线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保障好纳税人缴费人的权益。一方面对《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10类事项进行梳理,切实将工作分解到岗、责任落实到人。强化数据分析和应用,建立健全处罚台账,加强台账数据分析,提出有效建议。另一方面明确“首违不罚”注意事项,强调执行口径,通过座谈会、研讨会等形式收集问题、解决问题,总结各地方落实“首违不罚”清单制度中好的经验做法,以提升一线执法人员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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