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张先生遇到了一件糟心事。他于今年2月份因为工作需要,在奎文区樱园小区租了一套80多平方米的房子,按照房东的要求押一付三。然而没想到的是,退房后至今有半个多月的时间了,他的1000元押金却始终要不回来。原因是张先生并未与房东签订租房合同,难以维权。
房东不退押金,手机关机“失联”
张先生告诉记者,今年1月份,他成立了一个自己的工作室,因为工作需要,2月份他通过租房网站在樱园小区租了一套80多平方米的房子。房东刘女士要求他一次性支付三个月的房租,并且额外再交一个月的押金。张先生觉得没有问题,便交了三个月的房租以及1000元的押金。
4月底,张先生的新房子已经装修好,便不打算继续租房子。早在4月中旬,张先生就告知过房东租房到4月底,房东刘女士称张先生搬走之前会退还他的1000元押金。张先生当时退房时通知了刘女士,但刘女士称有事晚点再退还张先生的押金。
“我当时想着晚点就晚点吧,也就没有说什么。”张先生说,让他没想到的是,之后再给刘女士拨打电话,刘女士一直不接,短信也不回复。再后来,刘女士手机直接提示关机。
张先生告诉记者,由于刘女士不接电话,他后来多次又到租房子的地方,却始终没见到刘女士本人。“我没有她别的联系方式,当时租房是从网上看到的信息,现在找不上她,我不能整天在租房子的地方等她啊!”张先生无奈地说。
双方不签订合同,极易产生纠纷
张先生称,他租房子的时候比较着急,并未与房东签订租房合同,现在押金要不回,他也拿不出任何的证据,难以实现维权。“早知道这样,当初就应该签订租房合同,希望通过我的教训提醒其他市民,租房千万要签合同。”张先生说道。
记者调查发现,租房过程中,房东不退押金或者租房者欠着房租没了人影的事情常有发生。其中大部分是因为当初没有签订合同,最后造成维权难。
山东王杨律师事务所的王建华律师表示,租房过程中双方一定要签订合同,将押金、租金等相关事宜都写在合同之中。关于押金一般在合同中会有约定,房东无故不退还押金属于对合同的违约,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租房者可以向法院起诉,既能要求返还押金,也能要求其按照合同支付违约金。但是如果没有签订合同,就难以实现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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