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北京工商局住所证明管理平台,市委副书记、市长肖亚非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北京工商局住所证明管理平台,审议通过《东莞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和《东莞市企业集群注册登记管理办法》 (下称《集群注册登记管理办法》)。
市场主体住所登记实行住所信息申报
《管理办法》所称市场主体北京工商局住所证明管理平台,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外商投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上述主体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
市场主体的住所是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北京工商局住所证明管理平台;市场主体的经营场所是指其开展经营活动的场所。
《管理办法》有关住所的规定适用于市场主体的经营场所。集群注册托管企业及集群企业的住所登记,按照本市企业集群注册登记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市场主体申请登记注册、许可审批及备案时,实行住所信息申报。申请人向登记机关、许可审批及备案部门申报住所信息作为其住所使用证明,无需提交不动产权属证明、租赁合同、村(居)委会证明等住所使用证明材料。
法律、法规、规章对市场主体申请许可需提交的住所证明材料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
登记机关、许可审批及备案部门应互通互认市场主体申报的住所信息。
申报的住所信息应包括5方面:市场主体联络人及联系方式;市场主体住所地址及邮政编码;房屋所有权人、房屋使用权取得方式;住所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承诺与声明;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管理办法》支持商务楼宇经济,对此也进行了相关规定。市场主体将面积较大的房间分隔为多个独立房间,应到当地门楼牌管理部门给每个房间申请标准地址,使用标准地址申请登记。将办公场所分隔为卡座、座席等非独立空间的,应当按本市企业集群注册登记管理相关规定登记。
同一地址登记的多个市场主体之间有投资关系;同一地址登记的原市场主体已不在该地址开展经营活动,两种情况之一的同一地址可以申请登记为多个市场主体住所。
《管理办法》也规定了不适用住所申报的情形。 拟申请从事桑拿按摩、沐足、歌舞、游艺、美容美体、旅业、餐饮服务、网吧、电镀、漂染、印花、洗水、制革、造纸、电力生产、垃圾处理、再生资源回收和处理、燃气经营、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放射性物品经营的,以法定用途为住宅的商品房和政府保障性住房、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不适用住所申报。
集群注册登记,多个公司可“共用”一个经营场所
《集群注册登记管理办法》所称的集群注册,是指多个有限责任公司以一家企业的住所(经营场所)地址,作为各自的住所登记,并由该企业提供住所托管服务,组成企业集群的登记注册模式。办法所称托管企业,是指为多个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住所托管服务的企业。办法所称集群企业,是指由托管企业提供住所托管服务的有限责任公司。
在东莞市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市级以上部门认定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港澳台科技创新创业联合培优示范基地等孵化载体建设运营企业,可以申请从事住所托管服务。
申请从事住所托管服务应符合下列条件:提供托管服务的住所(经营场所)须有明确的可供送达文书的地址,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场地为租赁的,租赁期限自申请之日起不少于2年;申请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人近3年在工商、公安、人民银行等部门无违法(犯罪)记录及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等不良信用记录;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人曾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负责人,在其任职期间该企业近3年未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没有税务不良信用记录。
申办集群企业登记注册应当委托托管企业办理,以托管企业出具的住所托管证明文件作为住所使用证明。集群企业住所地址由“托管企业地址”+“(集群注册)”方式组成。
集群企业办理其他许可审批及登记备案时,需提交住所使用证明或场地证明的,使用托管企业出具的住所托管证明文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许可的企业经营场所需满足特定面积或布局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记者】郭文君
【通讯员】邓文浩
图片来自网络
【作者】 郭文君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南方号~东莞市~肖亚非活动报道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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