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三中建在哪里(东川三中建在哪里)

近日

仙游2020年秋季招生安排已出炉

招生工作日程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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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县2020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时 间

事 项

7月20日

-8月5日

各乡镇(街道)按学校招生方案公布的报名时间,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前往各学校报名。

8月6日

-8月13日

各乡镇(街道)中小学向社会公布各公办学校学位剩余情况,组织随机派位对象到相应学校窗口报名登记,进行材料现场确认。

8月14日

-8月15日

各乡镇(街道)组织所辖公办中小学进行随机派位,并在学校网站或仙游县教育网上公布派位结果。

8月16日

-8月17日

随机派位落选者向所属乡镇(街道)教管办登记申请学位,由各相关乡镇(街道)根据辖区内公办学校的剩余学位实际情况,按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8月18日

各校公布招生录取名单,招生工作截止。

8月28日

-8月29日

各学校组织入学注册。

8月30日

各学校组织电脑随机编班。

具体招生办法如下

(信息量很大,仔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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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县招生委员会关于

2020年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鲤城街道办事处,各中小学、县直幼儿园、县特教学校仙游三中建在哪里

为做好我县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入园工作,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0〕12号)、《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荔城区和城厢区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莆教〔2020〕6号)和《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莆田市2020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方案的通知》(莆教〔2019〕5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仙游县2020年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仙游三中建在哪里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省、市教育大会精神,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少年儿童的教育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学前及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制度和运行机制,依法保障适龄少年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维护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建立完善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义务教育“遵循户籍所在地,划定片区,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各乡镇(街道)应综合考虑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学校布局、办学规模、交通安全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并从当地实际出发,为每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在教育资源相对均衡的地方,一般实行单校划片仙游三中建在哪里;在教育资源配置不够均衡、择校冲动强烈的地方,统筹已有片区划分、学校容量、生源分布、交通状况等因素,稳妥实施多校划片招生。所有学校(含民办学校)一律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小学、初中入学招生考试。

(二)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

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坚持公、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建设,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着力缓解“入公办园难、入民办园贵”的问题。

(三)坚持不超计划、不超规模原则

所有学校都要严格按照县招生委员会(简称县招委会,下同)批复的招生方案招生。公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数要按县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计划数执行,不得超计划、超规模、提前招生。义务教育阶段,不得招收各类特长生。严格学籍管理,控制班生规模,统筹安排,不得出现“大校额”“大班额”问题。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坚持“阳光招生”,各学校应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将招生过程信息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学校法定代表人对学校发布的招生信息真实性负责。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纳入县教育局统一管理,严格执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规定。加大督查力度,加强对招生工作过程的监管,严格把关新生入学条件,严禁违规招生,确保招生公开、公平、公正。

三、招生办法

(一)学前教育阶段招生

加强学前教育阶段招生管理,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规范各幼儿园招生秩序和办园行为。幼儿入园年龄为3周岁(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班生额25人(不超过30人)。各乡镇(街道)指导辖区内幼儿园主动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及时公布当年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招生时间、收费标准等,接受社会监督。严格儿童入园健康检查,2020年学前三年入园率需达到98%以上,全面缓解“入园难”问题,并逐步解决“入好园难”问题。

1.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要履行教育职责,提前摸排预测适龄幼儿情况,指导所属中心小学、幼儿园科学制定招生方案,积极构建以各乡镇(街道)公办中心园为核心,延伸至区域内各建制村(社区)的学前教育网络,方便幼儿就近入园。

2.县实验幼儿园、第二实验幼儿园、鲤中实验幼儿园招生方案,由各幼儿园制定,报县招委会批准后实施。

3.鲤城街道办事处及鲤南镇范围内的其他公办幼儿园招生方案由各幼儿园制定,征求乡镇(街道)意见,报县招委会批复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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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民办普惠性幼儿园要严格执行普惠性幼儿园收费标准,严格控制班生额,各乡镇(街道)要积极督促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加大学前教育投入,改善办园条件,共同满足辖区内包括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在内的适龄儿童入园需求。

(二)义务教育阶段招生

报名时间:各学校招生工作统一按照《仙游县2020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进行,不得提前招生。

1.小学一年级招生

年满6周岁(2013年9月1日(含)至2014年8月31日(含)出生)的儿童(除缓学对象外)100%按时、就近、免试进入小学就读仙游三中建在哪里;不满6周岁的儿童不能进入小学阶段学习。班生额严格控制在50人以内。

县实验小学招生方案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会议纪要、备忘录,由学校制定,报县招委会批复后实施。兰溪第一小学、蜚山第一小学原则上按2019年招生方案划定的招生片区招收适龄儿童入学,若需调整招生片区,由属地乡镇(街道)和县教育局按规定程序统筹确定。招生方案由学校制定,征求相关乡镇(街道)意见后,报县招委会批复后实施。兰溪第二小学、蜚山第二小学建成后招生方案由学校制定,征求相关乡镇(街道)意见后报县招委会批复后实施。城西中心小学、城东中心小学、实验小学分校招生方案由鲤城街道办事处负责制定,报县招委会批准后实施。县第二实验小学、第三实验小学招生方案由鲤南镇负责制定,报县招委会批准后实施。其他学校的招生方案由属地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统筹制定,报县招委会批复后实施。

2.七年级招生

根据省、市文件要求,坚持按照免试、就近、统筹安排的方式组织入学,班生额严格控制在50人以内。具体招生方案由各乡镇(街道)指导学校制定,报县招委会批复后实施。

鲤城街道辖区内学校继续实行多校划片招生,积极推进电脑派位录取,促进入学公平。采取普及区内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自主报名电脑随机派位和统筹安排的方式录取,每个学生限报1所。若报名人数未超过其所报学校招生计划数的,由该校一次性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所报学校招生计划数,则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未被所报学校派位录取的学生,向鲤城街道办事处登记申请学位,按相关政策规定统筹安排到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仙游一中教育集团对榜头镇泉山村籍小学毕业生的招生工作按照县政府会议纪要〔2014〕22号进行,对符合条件的泉山村籍小学毕业生一并纳入仙游一中多校划片招生范围。未被派位录取的学生统筹安排在仙游一中集团校内统筹入学。仙游一中、仙游华侨中学初中部试行初高中衔接“实验班”,招生方案按照市教育局批复执行,七年级招生方案由学校负责制定,征求属地乡镇(街道)意见后,报县招委会批复后实施。其他学校的招生方案由属地乡镇(街道)统筹制定,报县招委会批复后实施。仙游一中、仙游华侨中学、第一道德中学、仙游三中2020年秋季在完成本普及区招生任务后,剩余学位可面向全县招生。

3.民办学校招生

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0〕12号)和《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荔城区和城厢区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莆教〔2020〕6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严格执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规定,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在县域范围内招生,属于市级审批或寄宿制学校的,经市教育局批准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但一般不实行全市范围招生。

仙游县七年级招生的民办学校有仙游县私立一中、金石中学、现代中学、山立学校、南方中学和华文学校共六所,按照莆田市教育局统一要求在莆田市教育局网站报名,每个学生限报1所。若报名人数未超过所报学校招生计划数的,由所报学校一次性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所报学校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未被所报学校录取的学生,向辖区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登记申请学位,按当地相关政策规定统筹安排到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民办学校七年级招生方案由各民办学校制定,报县招委会批复后实施。

4.三类残疾儿童入学

推进融合教育,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认真做好三类残疾儿童的入学宣传工作,组织发动残疾儿童到户籍所在地学校随班就读或到县特殊教育学校学习,重度残疾孩子因身体原因无法进入学校的,由所在乡镇(街道)统筹安排户籍所在地学校负责“送教上门”服务,确保6-14周岁三类(智力、听力、视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7%以上,促进特殊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5.随迁子女入学

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原则,建立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制度,依法保障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以居住证为依据,对符合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没有居住证的,参考缴纳社保、工商营业执照等,采取自主报名与电脑随机派位相结合等方式安排就读。派位落选者向辖区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登记申请学位,按当地相关政策规定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6.严格执行招生优待政策

按照省、市、县有关政策文件安排政策照顾对象子女入学。

7.2023年起试行“六年一户”政策

按照莆田市教育局文件,从2023年开始,公办学校片区内的一套房产六年内只提供一户家庭的学位,即:一套房产自用于登记入学当年算起,在接下来的6年内,同一房产只能由同一户主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按照就近原则在施教区内就学。不符合“六年一户”政策,但户籍和房产(须在同一地址)在公办学校施教区的,由户籍所在乡镇(街道)按照施教区剩余学位派位、相对就近统筹等方式安排就学。

四、高中阶段教育招生

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考试的总体要求、报考要求、考试组织与实施、志愿填报、初中学生毕业资格认定及证书发放、普通高中招生及职业院校招生等严格按照《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莆田市2020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方案的通知》(莆教〔2019〕59号)要求执行(详见附件2)。

全市继续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考试(升学考试)“两考合一”的模式,试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合的招生录取模式。

我县枫亭镇、郊尾镇、盖尾镇、榜头镇的群众对辖区内达标学校建设曾予以大力支持,其镇、村、校之间所达成的招生照顾协议2020年继续予以执行,即枫亭、郊尾、盖尾、榜头的初中应届毕业生(以户籍为依据)相关批次第一志愿报考所在乡镇达标中学的考生,投档总分加6分参与录取。

五、工作要求

1.各乡镇(街道)、学校要切实担负起组织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的法定职责,于2020年7月2日前把《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发放给文化户口在册的和未办理户籍登记手续的每一位适龄儿童的监护人,并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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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乡镇(街道)对于需要缓学的适龄儿童,应告知其家长或监护人办理缓学手续,确保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情况清晰明了,实现“一个都不能少”的目标。

3.各乡镇(街道)、学校要提前摸排,认真核实辖区内的适龄儿童人数,统筹拟定招生计划数。经县招生办、教育局相关职能部门核定后执行,任何学校不得超计划、超规模招生。

4.各乡镇(街道)必须严格执行县招委会的有关文件规定,规范做好义务教育招生组织工作。督促辖区内学校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录取工作,不得拖延、违规招生。严格执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规定,防止借读现象。县教育局要严格按照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籍管理工作,防止通过转学、借读等迂回手段变相超计划、超规模招生和变相择校行为的发生。

5.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市、县统一规定的时间进行。任何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或参与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为依据招生;不得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不得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6.各学校不得以择校生、借读生、自费生、赞助生等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要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7.各学校招生结束后,要立即在福建省学籍管理服务平台,为所有新生在全国电子学籍平台完成学籍建档或调档工作,避免出现学生学籍漏建、断档现象。小学升初中招生调档工作由招生学校负责统一协调,统一办理,不得要求学生家长个人分散办理。9月30日前,各学校必须完成新生信息采集建档工作,违规招生并造成学生无法调档建档的,将追究招生学校负责人责任。

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关系到广大适龄儿童少年每个家庭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学校(幼儿园)务必要高度重视,紧紧围绕今年招生工作目标任务,统筹协调各方面工作,严格遵守招生录取的规定,严肃招生纪律,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坚决杜绝不正之风,防止各种舞弊行为,做到“阳光招生”、“廉洁招生”,确保招生入学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本意见解释权属仙游县招生委员会。

仙游县招生委员会

2020年6月1日

来源:仙游县人民政府网

编辑:G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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