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发市场活力河北省工商局门户网站,深入推进“双创双服”活动实施河北省工商局门户网站,促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9月28日,省工商局在视频会议中心召开了“云窗办理”(手机端个体工商户登记全程电子化)全省推广发布会。
从会上获悉,从10月1日起,我省将全面推广个体工商户全程电子化登记“云窗办照”系统。这是我省市场主体准入便利化改革的又一新亮点,标志着我省在推进注册登记全程电子化、便利化上迈出了新步伐,实现了新突破。
目前,全省个体工商户的办照模式是,申请人到登记机关提交纸质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后,登记人员受理核准发照,申请人员多、业务量大时需要排队等候,申请人最少要提交申请材料去一次,领取营业执照再去一次。推行个体工商户全程电子化登记“云窗办照”系统后,办照将像网购一样便捷。申请人只需要用手机登录“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hebscztxyxx.gov.cn/noticehb/)的“网上工商业务服务大厅”,或者登陆河北省工商局门户网站(http://www.hebgs.gov.cn/)、河北政务服务网(http://www.hbzwfw.gov.cn/),从手机端下载“云窗办照”APP,安装完成后,按提示步骤操作提交申请,登记人员后台办理审批,申请人可网上查询办理进度,批准后可选择邮寄方式获取执照,实现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审批服务零见面、纸质材料零提交、手机办理零距离”。
近年来,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放管服”改革为核心,以商事制度改革为抓手,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紧紧围绕百姓创业创新的难点、热点问题,先后实施了注册资本实缴改认缴、放宽住所登记、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简易注销、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等一系列改革举措,实现了企业登记从准入到退出全过程、全环节的便利化河北省工商局门户网站;同时有序推进“先照后证”“三证合一”“五证合一”“多证合一”“证照分离”等改革,以“减证”促进“简政”,切实降低了市场主体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成为“放管服”改革中的一大亮点。商事制度改革以来,市场准入制度发生根本性变革,极大激发了市场活力。我省日均新增企业数量由改革前的1044户上升到目前的2955户,截至8月底,全省市场主体总量已达509.65万户,实有企业数量140.67万户,分别比改革前增长126.46%、168.54%。
在大力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的同时,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紧跟时代科技步伐,积极推行“互联网+”登记注册服务,市场主体登记智能化、电子化、便利化水平不断提升。省工商局研发的个体工商户全程电子化登记“云窗办照”系统,7月1日在石家庄市桥西区先行试点的基础上,又扩展到石家庄其他县区进行试运行,取得了初步成效。经省工商局研究决定,从10月1日起,在全省推行个体工商户全程电子化登记“云窗办照”系统,全面实现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手机端办理,使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从“面对面”线下单一办理模式转变为“键对键”线上办理与“面对面”线下办理双模式并行。
会议指出,推行个体工商户登记全程电子化“云窗办照”,是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持续简政放权,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具体体现,是提高注册登记效能、实现“最多跑一次”目标的有力抓手,也是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深入实施的重要基础。
会议强调,各级要站在改革发展大局和推进新旧动能转换、优化营商环境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个体工商户全程电子化登记的重要意义,结合本地实际,做好宣传引导、推广应用工作,充分发挥个体工商户全程电子化登记“云窗办照”系统的作用,让广大个体工商户切实感受到商事制度改革和注册登记便利化改革带来的“便捷感”、“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
据介绍,下一步省工商局还将推出更多企业登记便利化改革举措,如“手机办照全覆盖”、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企业无介质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等,以更好地服务基层和群众,进一步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省工商局企业注册处(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处)处长刘秀丽在会上做了推广发布讲话,会议由省工商局信息中心主任张克主持。石家庄桥西区审批局局长王红做了经验介绍。省工商局信息中心技术人员就“云窗办照”系统进行了全面讲解。
此次发布会以省、市视频会议形式召开,省工商局企业注册处、信息中心、石家庄桥西区审批局等有关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审批部门和公共服务部门的负责人和业务人员在分会场参会。(何佩芳)
9月28日,省工商局在视频会议中心召开了“云窗办理”(手机端个体工商户登记全程电子化)全省推广发布会。

1、IT大王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由于本站资源全部来源于网络程序/投稿,故资源量太大无法一一准确核实资源侵权的真实性;
2、出于传递信息之目的,故IT大王可能会误刊发损害或影响您的合法权益,请您积极与我们联系处理(所有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与立场);
3、因时间、精力有限,我们无法一一核实每一条消息的真实性,但我们会在发布之前尽最大努力来核实这些信息;
4、无论出于何种目的要求本站删除内容,您均需要提供根据国家版权局发布的示范格式
《要求删除或断开链接侵权网络内容的通知》:https://itdw.cn/ziliao/sfgs.pdf,
国家知识产权局《要求删除或断开链接侵权网络内容的通知》填写说明: http://www.ncac.gov.cn/chinacopyright/contents/12227/342400.shtml
未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格式通知一律不予处理;请按照此通知格式填写发至本站的邮箱 wl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