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内容)

川观新闻记者 刘佳

7月31日记者从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该局日前发布面向社会公众公开有奖征集《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立法建议的公告,具体如下。

我局委托四川明镜法律服务研究院开展食品安全监管立法调研,草拟《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草案,特向社会公众广泛征集立法意见建议,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8月25日

二、有奖征集:

体系奖(5个):由二至五条条文组成一个监管体系或制度,非抄袭现有法规或文件,理由依据充分,并采纳原文80%以上的。每个体系奖励2500元。

单条奖:一等奖十条(每条1000元),非抄袭现有法规或文件(下同),理由依据充分,并采纳原文80%以上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二等奖二十条(每条500元),采纳原文50%以上且有创新点,理由依据充分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三等奖三十条(每条300元),采纳原文50%以上或者有创新点,理由依据充分。

本次征集立法建议,不同人投递相同稿件,以电子邮箱先收到的为有效。课题组于2021年12月底前组织专家对所有稿件评审确认,由四川明镜法律服务研究院支付奖金。

三、征集范围:

主要围绕食品生产,生产经营过程管控,网络食品销售、食品安全追溯、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出准入、食品安全保障、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食品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贩监管、抽检管理、稽查执法等规范和建议,可参考《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立法需求建议清单有关内容(见附件)。内容要求征集对本次食品安全管理立法具有实际性建议,语言力求简练准确,针对性强。

四、征集方式: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食品监管处,也可通过电子邮件scspjy@163.com。

联系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唐闻 028-86618631

明镜法律研究院 冉从吉 028-86721625

《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立法需求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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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立法建议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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