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实施

《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实施

IT大王 5 月 25 日消息 今日起,由我国互联网信息公司办公室等七单位协同公布的《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宣布执行

在对网络营销推广服务平台的规定层面,《办法》确立网络营销推广服务平台理应不断完善账户及网络营销推广作用申请注册销户、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方法、营销推广行为准则、未成年维护、消费者权利维护、私人信息维护、互联网和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方法等体制、对策。

IT大王掌握到,《办法》中,更为重要的便是对网络主播的年纪划了一道红杠 —— 确立网络营销推广工作人员和直播房间运营人理应法定年龄十六周岁

除此之外,《办法》确立了直播房间运营人、网络营销推广工作人员从业互联网网络营销推广主题活动的“8 条红杠”:

  • 违背《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六条、第七条要求的;

  • 公布虚报或是让人误会的信息内容,蒙骗、欺诈客户;

  • 营销推广假冒伪劣产品、侵害专利权或不符确保人身安全、资金安全规定的产品;

  • 编造或是伪造买卖、认知度、访问量、关注点赞量等手机流量作假

  • 了解或理应了解别人存有违反规定违反规定或高危个人行为,仍为其营销推广、引流方法;

  • 搔扰、贬低、辱骂及吓唬别人,损害别人合法权利;

  • 传销组织、行骗、赌钱、售卖违禁物品及管控物件等;

  • 别的违背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的个人行为。

第 47 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表明:截止 2020 年 12 月,在我国网络直播平台客户经营规模达 6.17 亿,较 2020 年 3 月提高 5703 万。电商直播客户经营规模为 3.88 亿,位居各种网络直播平台用户数第一。《办法》对网络营销推广的标准,将立即危害 3.88 亿人的买东西感受,也将造福大量的顾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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