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浙西在哪,我曾经写过一篇《“苏南”与“江苏”》——以苏南起头浙西在哪,简单捋了一下江苏建省以来的沿革。然而读者朋友们可能未必知晓,(如今的)苏南地区,在历史上还曾同(如今归属浙江省的)杭嘉湖地区一起,共同置为过单个的“环太湖行政区划”【1】,即(史上)俗称的“浙西”。
【注1浙西在哪:此处所谓“环太湖行政区划”,即基本以太湖流域地区(见下图)为组成部分来设置的行政区划。历史上,单个行政区划大体囊括整个太湖流域的,还有东汉时的“吴郡”(汉顺帝永建四年分“会稽郡”而置)。】
自东汉末年以来实行的“州-郡-县”三级行政区划制度,在隋文帝开皇三年(583年)时开始改成了“州(有时称郡)-县”两级行政区划制度。然而到了唐代安史之乱前后,“两级制”又有了重新开始向“三级制”演变的苗头。
不过,唐代原有的监察区面积过于庞大【2】,难以直接转化为统管“州”的更高一级行政区划。由是,新设的“节度使”“观察使”等地方使职的辖区,渐次开始承担起了更高一级行政区划的任务。【3】
【注2:例如江南道——无论是初唐时的“江南道”监察区,抑或唐玄宗开元年间由江南道三分而成的“江南东道”“江南西道”“黔中道”这三个监察区(见下图)。】
【注3:由于中·晚唐以至两宋时的州级行政区,依然同中央保持着一定程度的直接联系,因此这几百年里的行政区划制度,严格来说,可能更接近于“两级半制”。当然了,即便将这种“两级半制”径直视作“三级制”,在多数时间里,恐怕也没有太大问题。】
而环太湖行政区划“浙西”的正式出现,大约始于唐肃宗乾元元年(758年)“浙江西道节度使”的设置【4】。
【注4:浙江西道节度使辖区,始置时有苏、杭、湖、升(今南京)、润(今镇江)、常、宣、歙、饶、江这十州,但宣、歙、饶、江四州旋即又划了出去。】
之后在唐代,“浙西”有时独立存在,有时又与“浙东”(大致相当于如今浙江省的钱塘江以东地区)合并。管辖该地的使职,也有各种名目【5】。
【注5:如浙江西道节度使、浙江西道观察使、浙江东西道都团练观察使、浙江西道都团练观察使、苏杭等州都团练观察使、忠国军节度使、镇海军节度使……】
到了五代十国时期,浙西地区大体在钱氏势力(吴越政权)的辖境内,即“镇海军节度使”辖区【6】。
【注6:后分为“镇海军节度使”“中吴军节度使”“宣德军节度使”三个辖区。】
直到北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978年),吴越纳土归宋,吴越治下的浙西、浙东,被合置为“两浙东北路”。后又改称“两浙路”。
宋代统治者有鉴于唐代地方事权集于藩镇所导致的严重后果,自然想要由朝廷直接来掌控地方州县。然而从宋代的疆域大小(即便是南宋那缩水后的疆域大小)来看,这也是不可能的。于是,在州级行政区之上设置多个互相分立、互相监督、互不统属、分工合作的平行机构就成了宋代统治者的当然选择。
宋代的这种路级【7】机构,其最突出的两个特点,便是“职权交叉”与“辖区不一”。
【注7:从中·晚唐、五代时“藩镇(地方使职)-州-县”的行政区划制度,转变为宋代“路-州-县”的行政区划制度。】
职权交叉——例如“提点刑狱司”,虽然其最核心的职权是对案件的监察和审理,即司法权。但实际上,其在监察、财政、治安、军事、民政、人事、文教等各方面或多或少也都有一定的管辖权。其余路级诸司亦然。
辖区不一——例如作为“转运使司路”的陕西路,在北宋神宗熙宁五年(1072年),分为了永兴军路和秦凤路这两个转运使司路。同时,作为“安抚使司路”,陕西路地区却已然分成永兴军路、鄜延路、环庆路、秦凤路、泾原路、熙河路这六个安抚使司路了。
两宋时,一如中·晚唐,“浙西(两浙西路)”“浙东(两浙东路)”时而各自独立存在,时而又合并作为“两浙路”存在。
再到元代时,虽然已然实行行省(行中书省)制【8】,但“浙西”作为环太湖行政区划,大体上依然以“浙西道宣慰使司”“江南浙西道肃政廉访司”这些或是行政或是监察辖区的形式,继续存在着。
【注8:浙西地区,于元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年)六月归属“临安行省”;至元十五年(1278年)归属“江淮行省”;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归属“江浙行省”。】
而“浙西”作为环太湖行政区划,最终的分离,乃是在元末朱元璋势力崛起后,以至明初洪武年间。
一方面:1363年二月,严州(今淳安、建德、桐庐)隶属“浙东分省”;1366年十二月,杭州、严州两府隶属“浙江行省”;明太祖洪武九年(1376年)六月,改“浙江行省”为“浙江承宣布政使司”。
另一方面:浙西地区其余各府(苏州、常州、湖州、镇江、松江、嘉兴)则先是隶属于“江南行省”,后直接隶属于中书省【9】。
【注9:洪武十三年(1380年)罢中书省后,则隶属于六部。】
直到洪武十四年(1381年)十一月,湖州、嘉兴二府转隶浙江。中唐以来的“浙西”,就此彻底分离,再未共同置为单个的环太湖行政区划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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